【全聯福利中心】週一、初一、十五使用一卡通最高加贈60福利點

活動時間:2017/04/07 ~ 2017/06/29
【全聯福利中心】週一、初一、十五使用一卡通最高加贈60福利點
標籤: 滿額贈
【全聯福利中心】週一、初一、十五使用一卡通最高加贈60福利點
圖片來源 一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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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卡別

 

 

iPASS一卡通、一卡通聯名卡、一卡通Debit卡

 

 

▍活動說明

 

活動期間內之每週一、初一/十五(含前兩日)於全聯福利中心單筆消費金額滿新台幣250元以上
◎iPASS一卡通加贈30點全聯福利點數。
◎一卡通聯名卡/Debit卡加贈60點全聯福利點(含原30點)

 

 

▍加碼活動

 

◎週三使用兆豐一卡通支付,單筆消費金額滿100元以上加贈10倍福利點。
◎天天使用聯邦一卡通支付,單筆消費金額滿300元以上加贈6倍福利點。

 

 

▍活動日期

 

2017年04月07日~2017年06月29日

 

 

▍注意事項

 

※以上活動皆單筆不累贈,每日每卡限贈一次,若遇一卡通其他活動重疊時則以擇一擇優回饋。
※消費回饋須使用一卡通功能扣款計算,使用信用卡/簽帳卡刷卡消費恕無法享有回饋。
※菸品及一歲以下嬰兒奶粉商品不計入消費贈點金額中。
※消費七日後至全台任一門市,持原消費福利卡補登即贈送點數。
※持卡人須於消費結帳前出示福利卡,方可於消費七日後獲得加贈之福利點數。結帳時若未攜帶福利卡,於申請時有留存聯絡電話者,可提供聯絡電話記錄當次消費之贈送福利點數,請消費七日後攜帶福利卡至全聯福利中心任一分店補登福利點數。
※全聯福利點限回饋至持卡人指定全聯福利卡帳戶,點數入帳後恕不接受改入其他全聯福利卡帳戶。
※消費需退換貨時,請攜帶該筆消費之一卡通及全聯福利卡、消費該筆所使用之福利卡發票至原購買分店辦理退換貨,消費者退換貨時須返還並扣回因該筆消費產生之福利點數。
※周一/初一/十五之活動回饋計算以單筆原消費獲贈點額外加贈計算,例:消費250元可獲得原消費點數6點+加贈60點共計66點。
※聯邦加碼活動回饋計算以單筆原消費獲贈點數乘以加贈倍數計算,例:消費300元可獲得原消費點數9點+加贈6倍之54點共計63點。
※兆豐加碼活動回饋計算以單筆原消費獲贈點數乘以加贈倍數計算,例:消費100元可獲得原消費點數3點+加贈10倍之30點共計33點。
※部分全聯門市不適用電子票證服務,詳情請參閱門市現場公告。
※詳細優惠內容及注意事項依全聯福利中心門市公告為準,一卡通公司及全聯福利中心保留活動內容變更及最終解釋之權利。 

優惠內容以各品牌官網及門市現場為主,本頁面資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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