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桃園市市民卡悠遊卡」綁定振興五倍券,享1,000元加碼回饋!(限量1萬名,額滿為止)
(2)桃園市市民卡悠遊卡卡別包含:一般卡、敬老卡(含原民敬老卡)、員工卡、學生卡、愛心卡、兒童優待卡及聯名信用卡。
注意事項
1. 綁定期間自2021/9/22起,消費者需先綁定本人記名之「桃園市市民卡悠遊卡」做為振興五倍券領取載具,始可累積消費金額並取得本活動加碼回饋資格,綁定成功後不得變更;同一身分證字號下之所有記名悠遊卡,符合之交易金額均可累積,惟完成活動綁定後新記名之本人悠遊卡,交易金額之累積自記名完成日起算。其他振興方案相關說明,詳見振興五倍券網站。
2. 共同綁定期間為2021/9/22~2021/10/6,若為共同綁定主綁人,綁定桃園市市民卡悠遊卡後,不可改變綁定工具;若為共同綁定被綁人,可於綁定期間改變綁定工具,共同綁定規範細則說明,詳見振興五倍券網站。
3. 如上述符合活動門檻之人數已達回饋上限者,本公司有權提前終止活動。
4. 自110/10/27起,持卡人有消費且七天內無退貨之情事,悠遊卡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將於每週三提供前前週四至前週三清算之振興回饋金,持卡人可持名下任一張記名桃園市市民卡悠遊卡至統一超商、全家便利商店、萊爾富或OK超商靠卡加值,領取振興五倍券。若該持卡人符合加碼回饋,加碼儲值金將於首次領取振興回饋時,一同加值至該張悠遊卡中。悠遊卡儲值上限為1萬元,請先確認悠遊卡餘額,避免加值失敗。
舉例1:消費者於2021/10/8~10/20消費400元且7天內無退貨,則10/27持卡人可持名下任一張記名桃園市市民卡悠遊卡至四大超商靠卡加值回饋金400元及加碼回饋1,000元
舉例2:消費者於2021/10/21~10/27消費500元且7天內無退貨,則11/3持卡人可持名下任一張記名桃園市市民卡悠遊卡至四大超商靠卡加值回饋金500元
5. 振興方案回饋金與加碼回饋為悠遊卡儲值金,持卡人不得要求折現,領取期限至2022/5/31止,逾期未領取則失效。
6. 本活動與振興選悠遊卡以及台北市敬老愛心卡加碼活動不得重覆領取。
7. 悠遊卡小額消費單筆交易以1,000元為上限,每卡當日交易以3,000元上限。惟醫藥費、公共運輸(依據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二條定義及纜車、公共自行車)、停車等服務費用或配合政府政策且具公共利益性質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8. 扣款金額之累積,非即時連線故會有時間差,將以本公司收到各業者回傳交易資料之時間為準;持卡人可透過查詢網站,查詢所持有之悠遊卡是否已可領取振興五倍券與加碼回饋兌換資格。
9. 本公司加碼回饋需依中華民國各類所得扣繳規定申報所得稅。依其規定,如全年所獲得的儲值金回饋超過新臺幣1,000元,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其他所得。惟依財政部節能減碳所推動所得稅各類扣繳憑單免填發作業,本公司將不寄送扣(免)繳憑單予獲回饋之使用者。
10. 回饋領取前若悠遊卡退卡或終止與本公司間之記名身分,則視為放棄受領回饋之權利,亦不得向本公司請求其他補償。
11. 若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取消交易,或因帳務爭議、虛偽交易,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取得上述活動資格者,本公司將逕予以取消活動符合資格,且不另行通知。
12. 如有任何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而發生持卡人之資料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而導致無法取得回饋者,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參與本活動之持卡人不得異議。
13. 凡參與本活動,即視同承認及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本公司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之相關公告辦理,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