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光活動

舞光舞動光彩節抽獎活動

活動時間:2025/11/11 ~ 2026/02/13
購買舞光品牌產品單筆滿55元,至官方活動網站登錄發票即可抽iPhone 17、舞光Eye Health全光譜護眼檯燈等好禮

舞光舞動光彩節抽獎活動

活動時間:2025/11/11(二) ~ 2026/2/13(五)

抽獎資格:不限通路消費舞光商品單筆滿55元,即可登記抽大獎!
於2026/02/22前登錄

加碼抽獎機會
完成以下指定任務即可提高中獎機率
同一人最多可獲三次抽獎機會

前往頁面回饋產品評論機會+1
https://www.dancelight.com.tw/tw/product

前往頁面填寫完整問卷機會+1
https://forms.gle/Yo5PzTmsf3w6KLh29

兌獎方式
2025/12/18、2026/01/15、2026/02/26於活動網頁公布得獎名單後,活動小組會以簡訊寄發中獎通知,得獎者須自行至活動網頁下載 領獎申請回函,並檢附相關文件,第一波最遲須於2025/12/30(二)前;第二波最遲須於2026/01/22(四)前;第三波最遲須於2026/03/20(四)前掛號郵寄寄回(以郵戳日期為憑)【709015台南市安南區工業一路86號 展晟照明行銷部 收】,續可辦理兌獎作業。逾期者或文件不齊全或不正確者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得獎名額將不進行遞補,也不另行通知。

參與本抽獎之發票/收據須提供副本。若遇中獎者之發票及消費明細副本無法符合活動資格時(包括但不限於:無法確認品項、發票號碼、數量、消費日期),則視為無效。若發票上無購買產品明細,可連同出貨單或訂購單作為明細附件,且兩者金額需相同。若發票存於電子載具,請務必於購買商品時告知店家印出消費明細副本,中獎者需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該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並列印,將此列印資料同店家消費明細副本寄回,作為兌獎作業之依據,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發票/收據所示之購買日期需於活動期間內,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且為未捐贈、未作廢之發票,若經確認非屬有效發票,將不具抽獎資格。中獎發票/收據副本(含明細)一旦經寄交活動小組兌領獎項並簽署領獎領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

◎ 手機載具電子發票
消費時直接使用手機條碼或已歸戶至手機條碼之其他載具索取之無實體電子發票(不列印紙本發票)且該電子發票可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查詢,請中獎者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載具查詢消費發票】,清楚拍攝或擷取中獎的電子發票及符合活動辦法之銷售明細之詳細畫面,將發票明細副本紙本或其列印為紙本寄送提供於本活動小組。

◎ 非手機條碼電子發票
使用非手機條碼之載具(如:icash等)消費並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 (不列印紙本發票),電子發票請先至統一超商門市ibon機台會員查詢內查詢,清楚拍攝或擷取中獎的電子發票及符合活動辦法之銷售明細之詳細畫面,將發票明細副本紙本或其列印為紙本寄送提供於本活動小組。

◎ 免用統一發票收據
須標明購買品項及購買日期,且蓋有店家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及負責人小章,且統一編號清晰呈現,將收據副本紙本寄送提供於本活動小組。

登錄憑證範例說明
合格憑證
➔可辨認品牌名稱 or 產品名稱 or 產品型號
➔收據蓋有店家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及負責人小章
不合格憑證
➔明細無法辨認為舞光產品
➔憑證日期非活動期間
➔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
➔憑證非發票/收據

獎項:(點獎項名稱可搜尋圖片)

舞光頭獎 iPhone 17 256GB(價值29,900元) (共3名)

二獎 舞光Eye Health全光譜護眼檯燈(價值3,780元) (共15名)

三獎 舞光10W手持工作燈(價值985元) (共20名)

四獎 全聯福利中心500元商品禮券(價值500元) (共25名)

完整活動內容:

舞光抽獎舞動光彩節抽iPhone17、舞光護眼檯燈

其他活動內容:
優惠內容以各品牌官網及門市現場為主,本頁面資訊僅供參考。
來源連結:舞光抽獎舞動光彩節抽iPhone17、舞光護眼檯燈活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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