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X全家春遊趣抽獎活動
活動時間:2026/4/1(三) ~ 2026/4/28(二)
抽獎資格:凡於活動期間(2026/04/01-2026/04/28)至全台FamilyMart全家便利商店單筆消費購買任兩件指定明治品項 (明治香菇造型餅乾-巧克力口味40g 、明治香菇造型餅乾-草莓口味36g、明治阿波羅可可(35G)、明治Poifull 綜合水果軟糖),憑紙本或是電子發票或已完成綁定/歸戶的雲端載具電子發票,於活動網站登錄電子發票資料(資料包含:發票號碼、發票日期) 及個人資料 (真實姓名、手機號碼、電子郵件信箱),即可參加抽獎。
上傳登錄後的發票正本與明細須留存,後續得獎者需將有效發票明細資訊以郵寄寄回發票正本及領獎收據,以利確認得獎資格
電子發票需可辨識:購買產品之日期、店家名稱、購買產品品項、數量、金額、發票號碼、隨機碼等。
每張發票限登錄一次,首位登錄發票將自動視為該筆發票的持有者,重複登錄者無效。免費贈送或已退貨的品項將不被視為購買產品之有效發票。
本活動僅限於一般消費者參加,恕不適用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公營機構參加,僅接受無打統一編號之個人發票。
發票登錄完成後,請小心留存紙本電子發票或已完成綁定/歸戶的雲端載具電子發票(包括證明聯及交易明細聯)作為兌獎依據。
手機條碼電子發票
本活動僅接受「手機條碼」或「已歸戶」之雲端載具發票,消費時直接使用手機條碼或已歸戶至手機條碼之其他載具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不列印紙本發票)且該電子發票可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查詢,請中獎者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載具查詢消費發票】。
非手機條碼載具電子發票
使用通路載具者(如全家FamiPay)並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不列印紙本發票),請先完成歸戶,記錄發票號碼、發票隨機碼,並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載具查詢消費發票】,清楚拍攝或擷取中獎的電子發票及符合活動辦法之銷售明細之詳細畫面列印紙本寄回活動小組。
獎項:(點獎項名稱可搜尋圖片)
跟著菇菇聽世界獎 「明治香菇造型餅乾無線耳機」 (價值6,000元) (共1名)
跟著菇菇趴趴走獎 「明治香菇造型餅乾悠遊卡」 (價值550元) (共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