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限定可口可樂無糖碳酸飲料抽獎活動
活動時間:2025/3/5(三) ~ 2025/4/1(二)
抽獎資格:凡活動期間於全家便利商店單筆發票購買可口可樂公司無糖汽水【指定品項】任2瓶(含)以上,掃描QR Code進入活動網站成功登錄發票即可參加抽獎。
【指定品項】
可口可樂ZERO SUGAR寶特瓶600mL
可口可樂纖維+寶特瓶600mL
雪碧ZERO SUGAR寶特瓶600mL
美粒果零加糖蘇打系列寶特瓶500mL (葡萄/蘋果/蜜桃)
OOHA氣泡飲檸檬蜂蜜口味 寶特瓶500mL
活動須知
1. 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乙次,同張發票重複登錄仍以乙次計算;抽獎資格以符合活動條件的發票張數計算,如同張發票購買多瓶商品仍為乙次抽獎資格,且不重複中獎。
2. 發票之購買日期及活動登錄皆需在活動期間內方符合參加標準,不限當日登錄。
3. 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請保留發票正本跟明細以便兌獎。
4. 本活動參加之發票不含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發票(即不包含有開立統編之發票)。
5. 兌獎發票開立時間必須在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6. 中獎者若寄回之發票經檢核非《所屬中獎通路》發票,視同不符合活動資格,請於參加前確認是否符合活動參與通路,以免影響您的中獎權益。
7. 發票正本/明細為兌獎憑證,發票消費日期需在活動期間2025/03/05 00:00至2025/04/01 23:59內,請於結帳時告知店家印出紙本發票。若存於載具,請上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印出消費的發票,請務必保留正本中獎發票以免影響您的兌獎權益。
8.《中獎通知/公布/簡訊》等皆非中獎憑證依據,為避免因遺漏訊息等因素使中獎者喪失中獎權益,請參加者務必至活動網站查詢中獎名單。中獎者仍需依兌獎流程寄回兌獎資料,如中獎憑證經活動小組審核後不符合活動規範者,視同不符合兌獎資格,不另行通知,不得有異議。
本活動將透過手機簡訊發送中獎通知,發送次數以乙次為上限,若因個人因素9. 無法確實接收者,主辦單位恕不補發。請檢視手機內有無啟動過濾簡訊功能,部分電信業者提供的「拒收企業簡訊」功能,也可能導致無法正常接收簡訊,各家電信商的查詢及關閉流程可能不同,如需查詢、關閉此功能請自行洽詢所屬電信商。
獎項:(點獎項名稱可搜尋圖片)
獎項 「【YAMAHA】電動機車EC05UBS版」 (價值90,800元) (共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