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振興花蓮隨取卡放大加贈OP點

活動時間:2024/10/12 ~ 2024/11/30
7-ELEVEn振興花蓮隨取卡3000元變3600元,放大20%,使用花蓮振興券消費再加贈OPENPOINT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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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振興花蓮隨取卡放大加贈OP點
圖片來源 7-11

振興花蓮隨取卡3000元變3600元

活動一:振興花蓮隨取卡3000元變3600元
振興花蓮隨取卡(下稱隨取卡)限使用花蓮縣政府促進經濟振興券購買,限量3.6萬張。隨取卡依照花蓮縣政府公告促進經濟振興券使用規範辦理,卡片面額與加碼金額使用到期日為2025/2/28,逾期自動失效,隨取卡不得找零、轉售、兌換或退換現金,與要求退貨,卡片屆期後亦同。本卡適用通路:花蓮縣開立統一超商發票之統一超商門市,支付可開立統一發票之商品/服務(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隨取卡恕無法兌領或支付菸品/受託代銷商品/代收售/遊戲點卡(含InComm禮物卡)/ 通訊預購及各類預購(精品類商品,包括但不限手機、黃金、保養品、3C家電等商品,以收銀機刷讀為準)/行動隨時取/i預購/i划算/7-ELEVEN線上購物中心之服務)。

活動二:使用花蓮振興券消費加贈OPENPOINT點數
於活動期間結帳時報手機號碼、出示會員條碼,憑花蓮縣政府促進經濟振興券購買指定商品,使用面額200元贈OPENPOINT(下稱點數)20點,或面額500元贈OPENPOINT 50點,單筆可累贈,不可找零、兌換或退換現金(如花蓮縣政府促進經濟振興券使用規範有其他消費使用限制,仍依花蓮縣政府公告為準),每會員活動期間點數回饋無上限。點數使用效期至2025/4/30,逾期失效。指定商品不含i划算/i預購/InComm點數卡/香菸(品)/虛擬商品/隨取卡/濾嘴/代收售業務/顧客服務,會員贈點及消費記錄由統一超商系統紀錄為準。本活動僅限於花蓮縣統一超商門市交易(不含特殊店),線上支付/門市代收代碼付款)/外送服務/智FUN販機/遊戲機台均不列入活動範圍。憑花蓮縣政府促進經濟振興券購買商品即不得找零、兌換或退換現金,與要求退貨,贈送點數使用效期至2025/4/30,逾期失效。本活動不得與其他優惠活動併用,

優惠內容以各品牌官網及門市現場為主,本頁面資訊僅供參考。
來源連結:7-11振興花蓮隨取卡放大加贈OP點活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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