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購物金使用注意事項】
1.兌換期限前完成兌換(2022/8/31),逾期無效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發兌換券或等值商品。
2.本券需一次使用完畢,不得要求找零、折抵現金或優惠購買/兌換非指定商品。
3.結帳時請出示本券,購買後店舖人員將會收回此券,且不得重覆使用。
4.非開立全家發票之特店不可使用,本券限使用乙次,一經使用,一律不接受退貨。
5.本券請妥善保管,遺失、毀損或保存不當造成辨識不清,恕不補發;影印亦不得使用。
6.本券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
7.本券無法折抵隨買跨店取、全+1、代收、代售、代銷、菸酒等商品。
8.不得與其他行銷活動合併使用。若對本券使用上有疑問請洽全家便利商店客服:0800-221-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