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悠遊卡消費滿500送50

活動時間:2019/08/28 ~ 2019/09/24
持悠遊卡至7-ELEVEN消費累積滿500元(不含菸品、代收、代售),贈50元7-ELEVEN現金抵用券!
標籤: 滿額贈
7-11悠遊卡消費滿500送50
圖片來源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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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悠遊卡至7-ELEVEN消費累積滿500元(不含菸品、代收、代售),贈50元7-ELEVEN現金抵用券!(活動期間每卡限一次,限量10萬份)

消費累計:108/08/28~09/24 
現金抵用券列印:108/10/15~11/11(可使用至11/18)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以活動期間實際開立發票金額總額計算,但不含菸品、濾嘴、代收、代售交易等項目 (不納入計算項目依各門市實際所提供之服務商品為準),消費金額累積限於同一張悠遊卡,以該張悠遊卡收到7-ELEVEN回傳交易資料之時間為準,持不同張卡消費金額無法合併計算。
2. 7-ELEVEN 50元現金抵用券限量10萬份,兌換額滿將不另行通知,然會於ibon機台兌換畫面中顯示是否已兌換完畢。
3.本活動需以符合資格之『悠遊卡』於ibon靠卡感應領取7-ELEVEN 50元現金抵用券,若悠遊卡遺失無法以其他方式補領。如卡片有感應,但無法列印情況發生時,煩請洽ibon客服電話: 0800-016-138。
4.顧客於兌換期間至7-ELEVEN門市 ibon領取50元現金抵用券操作路徑:
『主畫面』點選『好康/紅利』→『好康活動』→『悠遊卡消費累計滿500元送50元』→『悠遊卡放置於ibon感應區』→『確認列印』。領取後可於108/10/15~11/18至開立統一超商發票門市使用。

5. 敬請符合兌換資格的顧客於本活動之兌換期間內完成兌換,逾期該資格無效,將不得要求補領或再行兌換。
6.7-ELEVEN現金抵用券使用注意事項如下:
現金抵用券可抵全店開立發票之商品消費,單次消費可折抵多張(最多限50張),然單次消費之總金額需超過所使用現金抵用券之金額加總,但無法折抵代收(包含incomm)、代售業務、健康捐的商品、儲值悠遊卡、icash卡等及ibonmart、網路取貨等商品。現金抵用券兌換條碼經統一超商門市刷讀完成兌換後,即自動失效無法再次兌換,不得要求門市退回、兌領現金、找零,遺失或保存不當造成辨識不清,恕不補發,亦不得與其他促銷活動合併使用,也不計入全店集點活動消費金額內;該筆交易如有取消或退換貨之情況發生時亦同。
7.本活動累積之發票金額以實際成功交易計算,若付款失敗、交易取消、退貨,該筆交易將不列入優惠計算範圍。若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取消交易、或因帳務爭議,或虛偽交易、以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等取得本活動兌換資格者,將取消兌換資格,且不另行通知。
8.本活動交易金額若無註明則均以新臺幣計算,持卡人可透過悠遊卡APP「Easy Wallet」,查詢所持有之悠遊卡交易紀錄(Easy Wallet上顯示金額未扣除菸品、代收/售)。
9.詳細活動辦法及其他限制請詳閱7-ELEVEN網站及悠遊卡活動網站,悠遊卡公司保留終止、取消、變更活動之權利。
10.本活動如有任何因不可歸責於7-ELEVEN或悠遊卡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7-ELEVEN與悠遊卡均不負任何責任,參與本活動者不得異議。
11. 本活動相關問題,請洽悠遊卡客服專線412-8880 (手機及金馬地區請加02)。

優惠內容以各品牌官網及門市現場為主,本頁面資訊僅供參考。
來源連結:7-11悠遊卡消費滿500送50活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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