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期間內於聯邦官網申辦指定信用卡,新戶核卡後30日內,至全台萊爾富門市消費單筆滿88元以上,即可享『萊爾富 大杯拿鐵/美式』乙杯(新戶歸戶限領乙杯)
注意事項: |
1. |
活動資格:需於2018年8月23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前申辦,並於2019年1月31日前核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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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指定聯邦信用卡係指微風聯名卡、全國加油聯名卡、樂活御璽卡、幸福御守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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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戶定義:核卡前六個月內未持有任一聯邦信用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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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活動以正卡持卡人為參加活動之名義人,正、附卡交易合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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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新戶符合活動資格門檻後,將於次月月底寄送贈品兌換電子序號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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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申請人於活動期間內線上申辦,可同時參與其申請之信用卡卡別之首刷滿額禮活動,首刷滿額禮之活動規定以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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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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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贈品兌換電子序號,每組序號僅限使用一次,持卡人務必善盡保管責任,並謹慎使用,若轉讓本序號予他人使用,即表示同意本序號所載之注意事項,若本序號因已被使用而造成持卡人本人無法使用,由持卡人自行負責,恕不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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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序號贈品以實物為準,不得要求更換或折讓現金,如有不可歸責於聯邦銀行之事由致無法提供者,聯邦銀行有權將贈品變更為其他同等價值之刷卡金或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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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凡於活動期間、刷卡金回饋前後或贈品、紅利兌換前後,信用卡正、附卡有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結清銷戶、掛失不補發、逾期繳款、參加債務協商、聲請更生清算或破產、到期不續卡、取消交易或其他聯邦銀行依信用卡約定條款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之情形者,聯邦銀行得撤銷其兌獎或回饋資格,已回饋者將於次期帳單扣回等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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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如有未盡事宜,聯邦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決定,並於聯邦銀行信用卡網站活動網頁公告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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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該商品電子兌換序號,請於兌換期限內至全台萊爾富門市兌換,恕不得更換現金或其他商品,禁止轉讓、轉售、退換貨,不適用於外送外賣及預訂服務;折扣、優惠、兌換回饋、各行銷活動恕不合併使用,兌換品項依各門市現貨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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